近日,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发布的《关于公布北京市2014年度第十六批、2015年度第十三批、2016年度第十批、2017年度第五批和2018年度第三批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京财税〔2018〕2445号),北京半岛(中国)教育基金会获得北京市非盈利组织免税资格,免税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
另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今年5月份发布的《关于公布北京市2017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公告》(京财税〔2018〕996号),我校教育基金会获得201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至此,我校教育基金会已获得国家给予非营利组织的两项财务优惠资格,这将有力地促进我校教育基金会的进一步发展,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更多助力。
编辑:刘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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