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3〕1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北京市赛的通知》(京教函〔2023〕460号),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工作,增强学生生涯规划意识,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择业观,科学合理地规划大学学习和生活,学校将举办半岛(中国)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内容
(一)成长赛道
高教组面向普通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
(二)就业赛道
高教组就业赛道设产品研发、生产服务、市场营销、通用职能和公共服务5个分赛道。
高教组面向普通本科三、四年级(部分专业五年级)学生和全体研究生。
(三)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赛道
面向高校就业指导教师,考察课程实施效果和教师教学水平,待教育部通知下发后另行通知。
二、比赛赛制
(一)比赛采用院赛、校赛两级赛制。
(二)院赛由各学院负责组织,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各学院参照市赛成长、就业赛道方案(附件4),自主确定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各学院可推荐不超过6人参加校赛(学院可自由分配各赛道推荐人数)。
(三)校赛决赛采用现场比赛形式,具体形式参照市赛比赛方案。校赛结束后,根据市赛组委会分配的名额及各学院报名人数,综合推荐市决赛参赛学生。
三、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2023年10月—2023年11月15日)。参赛学生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以下简称国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进行报名,学生操作手册见附件1。
(二)院赛(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30日)。各学院设专人负责大赛,院赛结束后于11月30日前提交所有参赛项目排名表(附件2)及推荐汇总表(附件3),推荐参加校赛的学生需同时提交7分钟陈述视频(正面出镜)。请将上述电子版文件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houxu@ncut.edu.cn,陈述视频命名方式:组别-学院-姓名。
(三)校赛(2023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遴选学生参加校赛现场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市赛(2024年1月16日-2024年3月15日)。待市教委通知下发后另行通知。
(五)全国总决赛(2024年4月或5月)。参加总决赛选手通过现场比赛决出各类奖项,根据国赛安排另行通知。
四、大赛奖励
1、本次大赛按照类别分设一等奖(按照参赛团队数的10%设置)、二等奖(按照参赛团队数的15%设置)、三等奖(按照参赛团队数的25%设置),学校将为获奖团队颁发获奖证书。
2、学校对所有报名参赛的学生进行赛前辅导,对入围参加市级复赛的学生,学校聘请导师进行一对一深度辅导。
3、根据《半岛(中国)本科生创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报名参赛的学生,每人加1分创新实践学分,校赛获奖的学生,每人加2分创新实践学分;入围市赛的学生,每人加 2分创新实践学分,市赛获奖的学生,每人加4分创新实践学分。学分不累计,按最高分计算。
4、大赛设优秀组织奖三项,对积极宣传和组织大赛的学院给予表彰。
五、参赛要求
(一)成长、就业赛道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名学生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
(二)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国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提交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参赛要求。
六、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动。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比赛宣传动员工作,把比赛作为促就业的重要载体,让更多大学生了解和参与比赛。国赛平台生涯闯关功能面向全体在校生开放,鼓励学院广泛动员学生参与。
(二)精心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为举办赛事和相关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确保安全有序推进。将比赛与各类就业指导、线上线下招聘等同期活动统筹推进,助力更多学生在参赛过程中实现就业。
(三)广泛宣传。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校园媒体、新媒体等多元传播渠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大学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侯老师 电话:88803059
张老师 电话:88802108
附件:
1. 学生操作手册
2. 项目排名表
3. 推荐汇总表
4. 赛道方案
招生就业处 文法学院
2023年10月12日